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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雾霾须减少煤电排放

我国近年来频发的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煤电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大且可以高空输送,已经成为雾霾污染的主要贡献者之一。笔者认为,要控制雾霾污染,必须加强对煤电排放的控制。建议如下:

实行装机容量和污染物总量指标双总量控制。将全国火电行业装机现有的总容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对全国实施火电装机的等量或超量置换,以确保未来任何情况下全国的火电装机容量不增加。对于未来全国的电力消费增长需求,依托西部,如新疆煤炭基地建设大型煤电一体化基地,通过西电东送来满足。同时,将全国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凡是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不落实或者区域污染物减排计划未完成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实施全国现役火电厂环保改造。全国的火电企业,要按火电行业新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实施污染治理措施改造,并在2014 12 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实施除尘设施改造和脱硫脱硝改造,改造费用由国家给予适当的补贴,通过减税方式进行。

建立国家煤电企业排放管理制度。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的管理体系,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和不达标区的差别化环境管理政策。实施最严格的环评管理制度。中心城市停止建设燃煤电厂,鼓励建设燃气热电厂。将煤电行业纳入国家直接管理,由相关部门成立火电行业委员会和火电企业环境管理中心,建立包括布局、规模和排放量等信息在内的国家火电数据库并实行年检制度。公布达标企业名单并进行登记划定,定期开展后评价和环保核查,出台相应的火电行业环境保护规划。要特别注意对运行发电3~4年的煤电机组进行环保考核复查评估工作,形成制度化。

全面拟定禁止增煤区。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结合我国分区域的煤炭消费强度以及PM2.5 浓度分布情况,对全国划定严格的禁止增煤区、控制增煤区和优先增煤区。禁止增煤区未来发展中严格限制煤炭消费总量,通过大力淘汰落后产能节煤、现有企业节能改造节煤来腾出发展所需煤炭量。特别是重点城市,火电行业不仅不能增加煤炭消耗量,还要拟定实现煤炭消耗量持续降低的目标计划。

彻底转变电力经济增长方式,由煤电转向新能源发电。核能、氢能、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应在各地逐步发展。以核能为例,核能清洁外、价格低廉,在能源日益紧张的今天,我国不能因为某些国家出过事故放弃发展核电。除了鼓励我国企业发展核电,还可以采用外企独资、中外合资的方式在我国缺煤的省、市建设核电厂。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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